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及《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的规定,我市市直28个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安顺市2015年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现公布实施。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本次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以下简称“市招聘办”)。
二、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岗位
2015年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3名(管理人员9名、专业技术人员44名),招聘岗位分综合管理类(A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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