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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今年,央视经济半小时曾策划了一个节目,寻访中国污染最严重的5条河流,流经上坝的横石水入选。央视经济半小时曾经以《横石河流过死亡村庄》为题对其做过报道。严格说来,横石水应算北江的一条二级支流,它发源于韶关市大宝山,一路流经4个村庄,在翁城汇入翁江,翁江又在大站镇汇入北江。横石水本是从大宝山流出的山泉水,它冲击出了凉桥、上坝等村落肥沃的土壤。
20多年前,横石水清澈见底的水流淌过石子一路欢唱,20多年后,横石水在上坝等同于死水,人称“死亡之河”。10月26日,记者第一次见到了这条河水,河滩边的石子已被染成深棕色,就像劣茶泡出的厚厚茶垢,河岸上沿沉淀出一条黑色金属带。这景色没有任何生物作衬,村里人说,这河里的鱼虾1980年后就绝迹了。横石水边异常安静。河边不长一根水草,岸旁没有一个人,没有牛羊的踪影,也没有昆虫的吵闹。
横石水究竟有多毒?今年6、7月发洪水时,华南农业大学教授林初夏带着他的学生,取了一些横石水,稀释了10000倍,结果发现,水生物还是不能在里面存活超过24小时。稀释10000倍后,横石水仍然有毒。
这件事更具体的含义是,横石河水流到翁江,其毒性仍不足以被稀释。林初夏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横石河的毒性可顺延下游50公里,大雨时,其毒性甚至可以去到100-200公里远的地方。就是这样毒的一条河,上坝村村民在它边上住了30余年。
除了水污染、水资源紧张之外,还有一种潜在的危机在延伸。
5. 世界银行环境与市政高级工程师樊明远最近在一个关于水价的论坛上称,应加快推进水价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的作用。他认为,导致目前水资源浪费相当严重,水污染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主要原因是水价构成不合理,水价偏低,没有反映出水资源稀缺程度和水环境治理成本。
今年4月以来,一股水价提价的“潮流”席卷了全国各大城市。
6. 伴随着水价的上涨,各种质疑声也不绝于耳。
有学者质疑,如果涨价是为了体现水资源的稀缺程度,那么,提升的应该是水价构成中的水资源费,而不是企业供水价格。所谓水资源费,是政府为开发、利用和管理水资源,而针对取水单位征收的资金,其实质是针对使用水资源征收的税款。但许多地区水资源费征收不足。在兰州,据听证者介绍,水价中的水资源费仅每立方米0.05元。而在当期的涨价潮中,增收水资源费并非主流。明确上调水资源费的,仅有天津等少数城市。天津市此次调价中,以地表水为水源的自来水公司,水资源费由每立方米0.25元调整为0.63元;直接从江河湖海水库取水的,水资源费由每立方米0.10元调整为0.20元。但就全国而言,水资源的收费并未完全步入正轨。
水价上涨能否带来水资源的节约?在中国水科院水资源所的沈大军博士看来,对我国的绝大多数家庭来说,水的使用是一个刚性需求,仅靠提高水价一项措施来推动节约用水,节约空间不大。他认为,对一个普通生活水平的三口之家来说,基本上每个月的用水量在8—12吨,压缩的空间不大。因为我国几乎很少有家庭有游泳池和草坪,水价调高后抑制的只可能是类似游泳池那样过于奢侈的需求,而日常生活的用水量很难减少,不可能过去一天洗一次澡,涨价后就一个星期洗一次,所以认为涨价就能节约用水的说法对多数家庭并不适用。
7. 8月6日,河南省洛阳市举行了水价调整座谈会,而之所以举行这个座谈会,是因为7月31日洛阳市水价调整听证会上出现的18位代表有17位同意涨价的结果被很多人质疑,认为这场听证会没有反映民意。最终,洛阳市政府决定通过网络公告、自愿报名的方式,邀请59名市民,再举办一场水价调整的座谈会。
7月29日的宁波水价调整听证会上,15名听证会参加人分别站在各自的立场,对水价是否该调整、调整原因、调整幅度、上调后低收入群体的保障工作等各抒己见。
洛阳水价调整座谈会上网友发言一组:
市民一:第一个问题就是调整价格,有无政策和法律依据。
市民二:这个企业到底亏损不亏损,他们把我们纳税人的钱用到哪里去了?
市民三:刚才律师针对“售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中的一些问题提出了置疑,我是赞同的,我认为该报告不具有科学性。
市民四:如果非要涨价,我建议居民用水十吨以下不要再涨价。
宁波水价调整座谈会代表发言一组:
王军海(市自来水总公司):水价和成本明显倒挂,企业亏损严重。因此,合理调整水价有利于促进供水企业健康发展。
王泰琅(市人大代表):适当调高水价,能避免水资源浪费,保障水质,但涨价幅度应少一些,调价后,自来水的水质应有提高。
吴明华(消费者):水厂亏损不应完全由百姓来“埋单”,应多听各方声音,慎重稳妥地进行水价调整。水价调整应分步实施,且幅度不能过大。
周海铭(市财政局):水价应该调整,有必要利用价格杠杆,引导居民改变用水观念,增强节水意识。企业的财务成本适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胡文翔(市政协委员):本次水价调整幅度最高不应超过25%,而且,三年内不能再次提价。
施民伟(市消保委):水价应该相应提升,但是,政府同样也是受益者,政府理应承担一部分供水价格成本。
唐剑冬(市总工会):水资源是公共资源,水价不能完全与成本挂钩,一部分应由财政补贴,调整的幅度不宜过大。应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
8.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原所长周大地,8月4日做客新华网,就目前备受关注的水电气价格改革话题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他认为,资源产品价格改革牵扯多方利益,但长远来看,只要价格理顺了,那么在资源的最优分配、在资源的合理利用、在引导结构调整等方面就会有长期的、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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