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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民A:“质量肯定差,没有问题,为什么,这啥东西都有个成本问题的嘛,多少年前是两块五,现在肉价是多少钱了。”
兰州市民B:“兰州的牛肉面还是可以的东西,你总不能硬压下来以后,最后就是味精汤,不给你拿大骨头熬,你肯定就不行嘛。”
兰州市民C:“你搞市场经济就要以市场决定物价的高低,有些东西涨价,它牛肉面馆也控制不住牛肉别涨价,能控制住吗?”
资料四
牛肉面价格究竟是该政府管?还是让市场说了算?兰州的牛肉面经营者和当地物价部门之间,可以说是针锋相对。物价部门认为,牛肉面涨价背后有经营者联手串通的嫌疑,违反物价法规。而经营者认为,涨价是否合理最后还得看消费者的态度,物价部门管的有点太宽了。
老板M经营的面馆,由于口味好,地处繁华的十字路口,虽然价格由原来的2.5元涨成了3元,但前来吃牛肉面的顾客还是排起了长队,每天从早上开门,到下午关门,一直是顾客盈门,络绎不绝。与其形成鲜明以比的是,离他不远的这家牛肉面馆,价格虽然由原来的3元一碗,降到了现在的2元5角,顾客还是不见增加。
面馆老板W:“你看,我们这附近50米之内,有好多家牛肉面馆,他可以选择三块的,也可以选择两块五的,附近有卖豆浆油条包子,做的不好你卖多少钱没人来吃,人家做的好的,排着大队去吃,是不是,这个是自由,老百姓自由去选择,这个是比较合理的”。
面馆老板Z:“分等守级下来也不合理,我们这条街上比如有三个面馆,你比如给我定了个特级,让我卖八块或者卖五块,顾客不买这个帐,你给我定了八块又能怎么样!我们开门做生意,是顾客选择我们,不是我们选择顾客。”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包国宪教授认为,兰州市物价局的初衷是好的,但方式方法不妥,它的决定已经越出了政府履行职能的边界,政府应该管质量、管环境、管培训、管信息披露、管产业的规划。他建议,公共政策的制定出台,要建立在充分的调查研究基础之上,要界定哪些是政府可为的,哪些是不可为的。
资料五
自“限价令”发出后,其合法性一直未得到公众的认可。
有关人士指出:首先,按照我国《价格法》的规定,“政府指导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但目录中没有牛肉面的名字,这意味着牛肉面的价格不在政府的指导价的范围内。其次,如果牛肉面要进入政府定价目录,则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中央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后公布。”显然,牛肉面能否进入政府定价目录,也应该由甘肃省政府的有关部门上报国务院。再次,如果被列入政府定价目录,在具体制定政府指导价时,还应当事先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但兰州牛肉面限价令制定过程中并没有经过上述程序。
“显然,兰州市物价局没有发布牛肉面限价令的合法权限,属于无故插手。”有关人士说。
就兰州市物价局发布牛肉面限价令一事,记者采访了当地政府的上一级物价管理部门——甘肃省物价局,但省物价局拒绝就此事表态。
值得注意的是:兰州市工商局曾是与兰州市物价局联合发出“限价令”的政府部门之一,但兰州市工商局的有关人士曾透露说:“虽然当时会签了文件,但我们对限价令并没有完全认同。”
资料六
记者:“针对兰州市牛肉面价格上涨的这种问题,兰州市政府采取了一种限价的手段,您怎么看待这个事?”
经济学家刘福垣:“我们现在市场经济已经进入了一个中期阶段,市场机制要求的是产品要按照价值规律正常的调整,而政府限价这还是恢复到计划经济的手段,它不利于市场主体的成熟,也不利于市场结构的调整。所以我认为它这个做法是好心办了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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