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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工作给管理部门带来了新的难题,让一些管理部门感到无所适从。一位街道市政科负责人举例说,放开一些摊贩,强调引入居民听证会问题在于,如果摊贩进入小区,业主有权处置小区内的公共资源,但是,小区外的公共资源,谁有权决定呢?收益又归谁呢?这位负责人还特别提到:小摊贩中,卖盗版碟片和假冒服装的相当多,这类小贩怎么管?谁来管?是不是放开了就允许经营?
材料四
执法人员困惑地问:究竟以人为本的城市管理方法是什么样的?如何做到和谐城管?
1.乌鲁木齐于1992年就开放了夜市,当初也曾出现“放开就乱”的局面。但管理部门坚持认为:衡量城市进步与否的一个主要标准就是看居民的日常生活是不是越来越方便。“乱”不是放开之错,而是因为管理没跟上。基于这种认识,在乌鲁木齐进入夜市的门槛放得很低,你只需向管理部门或街道委员会提出申请,就能够得到批准。
乌鲁木齐市先后出台了三个文件,对早市和夜市的管理、卫生、环境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而严格的规定。工商部门对经营者的管理到了至纤至细的地步:必须穿戴统一干净的工作衣帽,不得留长指甲,不准戴任何首饰……市政市容管理局每周都要对夜市进行检查,市政、环保等部门每月都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夜市进行考核。而卫生防疫部门会经常性对夜市经营者进行身体检查。由于管理到位,在乌鲁木齐市基本上看不到四处油烟、满地瓜皮纸片塑料袋的景象。
乌鲁木齐的市政管理部门认为,一家夜市二三百个摊位,每个摊位两三个人经营,70家夜市就“生”出了几万个就业岗位。再加上街道临时的瓜果摊、修鞋摊,自谋生路的职业就更多了。政府不需要多少投入,就解决了这么多人的创业就业问题。2007年6月,为了保障外来流动人口、无业人员及本地下岗再就业困难群体的基本生存权利,乌鲁木齐市提出“引摊入市”、“引摊入巷”的政策,发布了《乌鲁木齐市流动或固定经营摊点设置暂行办法》,引导流动小贩入室进店经营,或在一些背街小巷设置临时市场,集中摆摊。变禁为疏,为城管人性化执法创造了空间。
据乌鲁木齐市行政执法局局长王晓鹏介绍,2010年我区将在全区11家机关单位开展机关文化建设试点工作,乌鲁木齐市执法局是乌鲁木齐市属4家试点单位之一。此次开展机关文化建设的争优创先工作,将是执法局系统内的一项长效的工作,除了针对阳光执法、廉政建设等面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外,乌鲁木齐市行政执法局还细化了一些具体的执法行为,诸如15条群众欢迎的文明行为、20条群众反感的不文明用语、《廉政建设格言警句300条》,以及读一本好书、建一个帮扶对子、送一句好话等等,营造出了良好的学习氛围,为文明执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城管免罚日”是河北省邢台市城管部门继推行“首违免罚制”后的又一个新的尝试,目的是检验近一年来推行人性化执法的效果。在执法过程中他们发现,市民素质较过去有了很大提升,城市意识、环境意识显著增强,不少市民都能够自觉遵守城管法律法规,执法环境明显改善,尤其是城管队员和摊贩之间的矛盾冲突有所缓和。
3.2007年9月,全国城管学淮安——第二届全国城市管理经验交流现场会在淮安市召开,“和谐城管”的品牌开始在全国叫响;2008年,淮安荣获“全国城市管理进步奖”,“和谐城管”被《理论与当代》杂志誉为淮安最响亮的品牌;2009年4月中国城市管理发展年会组委会又授予淮安“2009年中国和谐管理城市”称号。
近年来,淮安城管不断探索实践,不仅成功打造了符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社会各界满意的亮丽市容,同时也取得了强化城市管理与改善市容环境、增加就业岗位、方便群众生活的“多赢”效果,在全国范围内树立了“淮安和谐城管”的品牌。
“和谐城管”的品牌缘何能在全国叫响,它究竟有着怎样的内涵?淮安城管给出了这样一个加法公式,“文明执法+亲情服务+增加就业=和谐城管”。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市人口不断增加,每个城市都会有一些人要靠摆摊设点来解决生计、填饱肚子。如果不加强管理,大量地违章占道经营就会破坏城市的良好秩序和整体环境,影响城市的“脸面”;如果单纯地取缔,势必影响他们的家庭生计。一味地驱赶、封堵,将激化矛盾,其结果就是对抗、冲突,甚至酿成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实践中,淮安城管坚持用弱势思维,将心比心,设身处地为弱势群体着想,帮助他们解决就业谋生问题,千方百计拓展服务项目,拉长服务链条,增设服务网点。通过免费赠送统一制式的修理车、售货车,合理设置疏导点、摊点群,培育市场等多种方式,重点帮助“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下岗失业和残疾人解决无合适经营场所的问题,开辟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几年来,通过多种途径累计解决了近2万人的就业谋生问题,使近万户家庭生活得到了基本保障,实现了变“减法”为“加法”,收到了多赢的社会效果。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省人大代表在淮安视察城管工作时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认为淮安城管工作牢固确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和谐城管”理念,以人为本,用心服务的做法很好,值得推广。
4.文明执法,以人为本。城管部门要坚持“疏导与治理相结合,以疏导为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既能起到管理作用,又和谐了管与被管者之间的关系。努力在促进城市和谐方面下大工夫,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另一方面,提高城管执法工作效能,既需要强化执法管理,更需要向广大市民普及法律知识,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加强舆论宣传。在全国地级市率先开通城市管理广播,与报社、电视台合作,开设城管专栏,建设“城管网站”,全方位、全天候搞好宣传。
三、作答要求
1.在我国城管执法过程中,城管暴力执法和城管对象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根据材料,分别分析其深层原因。(20分)
要求:条理清晰,字数不超过300字。
2.对于城管和谐执法问题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认为,和谐执法是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的城管执法公共关系的有力体现,我们应该大力提倡;另一种观点认为,和谐执法虽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但对于个别暴力抗法的案例不适用,我们应该审慎地、结合实际地来加强城管执法工作,而不应唯和谐执法为根本。对于以上两种意见,你支持哪种观点,并阐述你具体的贯彻执行措施。(30分)
要求:观点正确,建议合理可行,有针对性,字数不超过400字。
3.根据给定材料,自选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1000字左右的议论文。
要求:内容充实,观点鲜明,说理充分,结构完整。(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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