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贵州手机报 ·新闻排行
关键词:
贵州 黔哨 评论 旅游 文化 娱乐 体育 教育 图解 国内 视频 亲子 黔茶 经济 金融 品牌 法治 社区 名博 健康 扶贫 生态 电商
您当前的位置 : 多彩贵州网  >  教育科技新闻  >  前沿科教  >  国内新闻  
今秋起免除普高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
2016-09-05 10:14 来源:人民网-教育频道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77 | 投稿

  财政部、教育部近日发布《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意见》,决定从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持有《扶贫手册》的普通高中学生。各省(区、市,下同)免学杂费学生人数由各省根据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等有关数据确定。西藏、四省藏区和新疆喀什、和田、阿克苏、克孜勒苏柯尔克孜四地州学生继续执行现行政策。

  “意见”提出,免学杂费标准按照各省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对因免学杂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按照免学杂费学生人数和免学杂费标准补助学校,以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其中:西部地区为8:2,中部地区为6:4;东部地区除直辖市外,按照财力状况分省确定。

  中央财政逐省核定免学杂费财政补助标准,原则上三年核定一次。各省应充分考虑本行政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杂费收费标准、已实施免学杂费政策补助标准等因素,合理确定免学杂费财政补助标准,并报财政部、教育部核定。

  根据“意见”,各地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政策范围宽于或标准高于本意见要求的,可继续执行。

作者:贺迎春 编辑:吴思晶  
相关阅读
全面深改围绕六大领域立柱架梁夯制度 深刻改变中国    2016-12-29
全面深改三年:渐入佳境 次第开花    2016-12-29
【深读深改】架梁立柱夯制度 改革进入施工高峰期    2016-12-29
【2016年商务工作年终综述之一】深化流通供给侧改革 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2016-12-19
 
 
每日推荐
贵州榜样 百万公众网络学习
· 国际博物馆日:博物馆的力量来自哪儿?
· 听,古老的石器在说话
· 新鲜的题材拍成俗套的故事
· “长江合唱音乐厅”在湖北宜昌上线
· 歌曲《自强少年》唱出少年壮志强音
· 陈晓:不再少年,更需阅历
· 演技派配流量派,徒增观剧割裂感
· 母亲题材影视剧:老妈也要有新貌
· 张杰献唱《狙击手》主题曲
专题策划
【专题】贵州文化扶贫网上展馆
【专题】贵州首届京剧票友展演大赛
【专题】文脉颂中华·非遗网络传播活动
【专题】多彩贵州大型书画“双百”展
· 贵博文物说节气 | 立夏育稻香
· 天空之眼瞰贵州梵净山
· 文物明信片
· 【专题】贵州考古vlog
视频新闻
新闻排行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简介 | 广告刊例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增值电信业经营许可证(ICP):黔B2-20010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5212006001
营业执照:52011500020177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40824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黔)字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