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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7-06-09 10:28 来源: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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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甲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有( )。

  A.甲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B.甲公司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C.甲公司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D.甲公司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答案】ABC

  【解析】选项D: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30﹒某社会团体与某私立学校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经营文具用品。两年后,因经营亏损,该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下列关于各合伙人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

  A.该社会团体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B.该私立学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C.该社会团体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D.该私立学校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答案】AD

  【解析】(1)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某社会团体”只能作为有限合伙人,该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2)有限合伙企业应当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在本题中,该有限合伙企业只有两个合伙人,“某私立学校”只能作为普通合伙人。

  31﹒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形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普通合伙人可以以知识产权出资

  B.有限合伙人可以以实物出资

  C.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土地使用权出资

  D.有限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

  【答案】ABC

  【解析】选项D:只有“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

  32﹒下列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非破产清算的表述中,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清算委员会的成员一般应当在合营企业的董事中选任

  B.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该合营企业起诉或应诉

  C.合营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合营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但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D.合营企业解散时,其剩余财产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为清算所得

  【答案】ABC

  【解析】选项D:合营企业解散时,其资产净额或剩余财产减除企业未分配利润、各项基金和清算费用后的余额,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为清算所得,应当依法缴纳所得税。(见教材135页)

  33﹒某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为1亿元,该公司拟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规定中,导致该公司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 )。

  A.该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已达3000万元

  B.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C.筹集的资金拟用于清偿公司即将到期的债券利息

  D.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断续状态

  【答案】BCD

  【解析】(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①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债券尚未募足(选项B应选);②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选项D应选);③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2)选项C: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如用于清偿公司即将到期的债券利息)。

  34﹒甲投资者收购一家股本总额为4.5亿元人民币的上市公司。下列关于该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后果的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收购期限届满,该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由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B.收购期限届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2%的股东,要求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向甲投资者出售其股票的,甲投资者可拒绝收购

  C.甲投资者持有该上市公司股票,在收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

  D.收购行为完成后,甲投资者应当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答案】AD

  【解析】(1)选项A: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应为10%以上;收购期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在本题中,该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为4.5亿元人民币,收购期限届满时,公开发行的股份仅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应终止上市交易;(2)选项B:收购完成,该上市公司的股票被依法终止上市交易的,其余仍持有被收购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3)选项C: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4)选项D: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35﹒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上市公司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 )。

  A.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曾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但已消除

  B.上市人现任董事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C.最近1年及1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但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消除

  D.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答案】BD

  【解析】(1)选项A: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消除”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2)选项B: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3)选项C:上市公司最近1年及1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但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4)选项D: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36﹒陈某租住王某的房屋,租赁至2010年8月。王某欠陈某10万元货款,应于2010年7月偿付。至2010年8月,王某尚未清偿货款,但要求收回房屋并请求陈某支付1万元租金,根据《合同法》与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陈某的权利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陈某可以留置该房屋作为担保

  B.陈某可以出售房屋并优先受偿

  C.陈某可以应付租金抵销1万元货款

  D.陈某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而不交还房屋

  【答案】ABD

  【解析】(1)选项A:不动产不适用留置制度;(2)选项B:在陈某与王某的货款债务中,并未将王某的房屋设为担保物,陈某不享有任何优先受偿权;(3)选项C: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4)选项D:同时履行抗辩权应在同一双务合同中行使,本题属于两个不同合同。

  37﹒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赠与人不得主张撤销赠与的有( )。

  A.张某将1辆小轿车赠与李某,且已交付

  B.甲公司与某地震灾区小学签订赠与合同,将赠与50万元用于修复教学楼

  C.乙公司表示将赠与某大学3辆校车,双方签订了赠与合同,且对该赠与同进行了公证

  D.陈某将1块钟表赠与王某,且已交付,但王某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答案】ABC

  【解析】(1)选项A: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能撤销赠与;张某已将轿车交付李某,不能再行使任意撤销权。(2)选项BC: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3)选项D: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

  38﹒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拟订的下列格式条款中,属于无效的有( )。

  A.内容理解发生争议的格式条款

  B.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格式条款

  D.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得以免责的格式条款

  【答案】BCD

  【解析】选项A: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只是需要解释,而非直接导致无效)。

  39﹒陈某向李某借款10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张某向李某单方面提交了签名的保证书,其中仅载明“若陈某不清偿到期借款本息,张某将代为履行”。借款到期后,陈某未清偿借款本息,经查,张某并不具有代偿能力,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保证合同效力及张某承担保证责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张某可以以自己不具有代偿能力为由主张保证合同无效

  B.张某可以以自己未与李某签订保证合同为由主张保证合同不成立

  C.张某须向李某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D.张某须向李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答案】ABC

  【解析】(1)选项A: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选项B: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3)选项CD: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40.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属于消税税纳税义务人的有( )。

  A.钻石的进口商

  B.化妆品的生产商

  C.卷烟的批发商

  D.金首饰的零售商

  【答案】BCD

  【解析】选项A: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是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进口环节不征收消费税,所以不选。选项BCD均属于消费税的纳税人。

  41.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及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应同时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有( )。

  A.酒厂将自产的白酒赠送给协作单位

  B.卷烟厂将自产的烟丝移送用于生产卷烟

  C.日化厂将自产的香水移送用于生产普通护肤品

  D.汽车厂将生产的应税小轿车赞助给某艺术节组委会

  【答案】AD

  【解析】选项B:卷烟厂将自产的烟丝移送用于生产卷烟,既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消费税;选项C:日化厂将自产的香水移送用于生产普通护肤品,消费税视同销售,但是增值税不视同销售,只缴纳消费税,不缴纳增值税。

  42.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有( )。

  A.不动产在建工程适用的外购物资

  B.生产应税产品购入的原材料

  C.因管理不善变质的库存购进商品

  D.因管理不善被盗的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原材料

  【答案】ACD

  【解析】选项A属于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得抵扣进项税;选项CD属于因管理不善丢失、被盗、霉烂变质产生的损失,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选项B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43.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中国境内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应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

  A.红利

  B.转让财产所得

  C.租金

  D.利息

  【答案】ACD

  【解析】选项B: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而选项ACD均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4.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的下列资产支出项目中,不得计算折旧或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的有( )。

  A.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B.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C.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D.未投入使用的机器设备

  【答案】BD

  【解析】选项A: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可以按照规定摊销,在税前扣除;选项B: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不得计提折旧在税前扣除;选项C: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可以计提折旧在税前扣除;选项D:除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在税前扣除。

  45﹒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不当附奖赠促销行为的有( )。

  A.甲公司采用抽奖式的附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为2000元

  B.乙公司采用抽奖式的附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为6000元

  C.丙公司采用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D.丁公司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答案】BCD

  【解析】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的不当附奖赠促销行为有:(1)经营者采用抽奖式的附奖销售的,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选项A不选,选项B应选);(2)经营者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选项C应选);(3)经营者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商品的(选项D应选)。

  三、判断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请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每小题答题正确的得1分,答题错误的扣0.5分,不答题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

  46﹒从权利与义务的对应程度来看,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

  【答案】×

  【解析】征税机关与纳税人的权利义务明确不对等。

  47﹒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答案】√

  【解析】原文见教材196页最后两行。

  48﹒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

  【答案】×

  【解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内部转让股权自由,无需经其他股东同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征求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49﹒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执行行为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的债务,全体合伙人可以以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

  【答案】×

  【解析】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0﹒投资人缴纳认购的基金份额的款项时,基金合同生效。( )

  【答案】×

  【解析】投资人缴纳认购的基金份额的款项时,基金合同成立;基金管理人依法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合同生效。(见教材174页)

  51﹒按照依法制定的交易规则进行的交易,即使事后发现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证券交易所也不得改变其交易结果。( )

  【答案】√

  【解析】按照依法制定的交易规则进行的交易,不得改变其交易结果。(见教材153页第21行)

  52﹒甲公司根据乙公司的选择,向丙公司购买了1台大型设备,出租给乙公司使用,甲、乙公司为此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未就设备的维修事项作特别约定,该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部件磨损,须维修。甲公司应承担维修义务。( )

  【答案】×

  【解析】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53.计算复合计税的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时,既要考虑从量的消费税税额,又要考虑从价的消费税税额。( )

  【答案】√

  【解析】在计算复合计税的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时,需要把从价的消费税和从量的消费税都组进价格中。

  54. 某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的工资薪金总额为950万元,支出的职工福利费为150万元,在计算该公司2011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支出的职工福利费用应据实扣除。( )

  【答案】×

  【解析】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允许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抵扣。职工福利费的扣除限额=950×14%=133(万元),实际发生150万元超过了扣除限额,只能在税前扣除133万元,不能据实扣除。

  55﹒国际收支出现或者可能出现严重失衡,以及国民经济出现或者可能出现严重危机时,国家可以对国际收支采取必要的保障、控制等措施。( )

  【答案】√

  【解析】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规则,规定国际收支出现或者可能出现严重失衡,以及国民经济出现或者可能出现严重危机时,国家可以对国际收支采取必要的保障、控制等措施。(见教材424页倒数第10行)

  四、简答题(本类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1. 2010年7月8日,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并制定了公司章程,其有关要点如下:(1)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400万元;(2)甲、丙各以货币100万元出资。首次出资均为50万元,其余出资均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付;乙以房屋作价出资200万元,公司成立后一周内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

  2010年8月8日,甲、丙依约缴付了首次出资。10月8日,公司成立,10月12日,乙将房屋产权依约转移给公司。2011年8月5日,甲履行了后续出资义务。2011年底,公司取得可分配红利100万元。

  2012年1月10日,甲、乙、丙就100万元红利的分配发生争执,此时丙尚未缴付剩余出资。经查,乙作价出资的房屋实际价值仅为100万元。因公司的章程没有约定红利分配方法。甲、乙、丙分别提出了自己的主张:甲认为应按2:2:1的比例分配;乙认为应按1:2:1的比例分配;丙认为应按1:1:1的比例分配。

  要求: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章程中约定的首次出资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乙作价出资的房屋实际价值为100万元,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200万元,对此,甲、乙、丙应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3)对公司可分配的100万元红利,甲、乙、丙应按何种比例分配?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1)公司章程约定的首次出资额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期出资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在本题中,公司注册资本为400万元,全体股东首期出资额合计为1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

  (2)乙应补足出资,甲、丙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份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甲、乙、丙应按照实缴出资比例(2:2:1)分配红利。根据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

  2.中国某企业与外国某企业在中国境内拟共同投资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拟订的合营企业协议中部分条款如下:(1)合营企业投资总额为9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400万美元。其中中方出资260万美元,外方出资140万美元,双方一次缴清出资;(2)中方出资方式及数额:现金60万美元、厂房作价100万美元,场地使用权作价100万美元;外方出资方式及数额;以合营企业财产作担保从银行取得的贷款70万美元、工业产权作价70万美元;(3)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均由中方担任;(4)合营企业的总经理由外方担任。

  要求: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指出合营企业协议中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1)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比例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含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在本题中,合营企业拟定投资总额为900万美元,其注册资本至少应为450万美元。

  (2)外方出资以合营企业财产作担保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中外投资者用作投资的实物,必须为自己所有、且未设立任何担保物权,任何一方不得以企业或者投资他方的财产和权益为其出资担保。

  (3)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均由中方担任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

  3.

  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一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9年8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以及利息支付等事项。张某在借款合同保证人一栏签字。甲企业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当事人之间未约定担保权实现的顺序。

  借款期限届满后,甲企业因经营不善,亏损严重,无力清偿到期借款。乙银行经调查发现:(1)甲企业可供偿债的财产不足100万元;(2)在借款期间,甲企业将一台生产设备以市价40万元出卖给丙公司,并已交付;(3)甲企业另有一台生产设备,价值50万元,因操作失误而严重受损,1个月前被送交丁公司修理,但因甲企业未交付10万元维修费,该生产设备被丁公司留置。

  查明情况后,乙银行于2011年8月20日要求张某承担保证责任。张某主张:借款债权既有保证担保,又有甲企业的抵押担保,乙银行应先实现抵押权。同日,乙银行分别向丙公司与丁公司主张,就丙公司所购买的生产设备及丁公司所留置的生产设备实现抵押权。丁公司则认为自己有权优先实现留置权。

  要求:

  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张某提出乙银行应先实现抵押权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乙银行是否有权向丙公司就其购买的生产设备主张抵押权?简要说明理由。

  (3)丁公司提出自己有权优先实现留置权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1)张某提出乙银行应先实现抵押权的主张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2)乙银行无权向丙公司就其购买的生产设备主张抵押权。根据规定,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但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3)丁公司的主张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五、综合题(本类题共1题,共10分)

  甲木业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实木地板的生产、销售,同时从事木质工艺品、筷子等的生产经营。

  (一)相关资料

  2012年8月,甲公司发生下列业务:

  (1)购进油漆、修理零备件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万元,税额8.5万元;支付运费1.4万元,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2)购入原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税额26万元。

  (3)将橡木加工成A型实木地板,本月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81.9万元,将部分橡木做成工艺品进行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52.65万元。

  (4)销售自产B型实木地板4.5万平方米,不含税销售额为每平方米28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外收取包装费11.7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5)将自产C型实木地板0.1万平方米用于本公司办公室装修,成本为5.43万元,C型实木地板没有同类销售价格;将自产的D型实木板0.2万平方米无偿提供给某房地产公司,用于装修该房地产公司的样板间供客户参观,D型实木地板的成本为18万元,市场销售价为每平方米160万(不含增值税额)。

  已知: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和成本利润率均为5%;相关发票已经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二)甲公司财务人员计算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情况:

  (1)当期进项税额=8.5+26=34.5(万元)

  (2)当期销项税额=81.9÷(1+17%)×17%+52.65÷(1+17%)×17%+4.5×280×17%+11.7÷(1+17%)×17%=235.45(万元)

  (3)当期应纳消费税额=81.9÷(1+17%)×5%+52.65÷(1+17%)×5%+4.5×280×5%+11.7÷(1+17%)×5%=69.25(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和相关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涉及计算的,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单位:万元);

  (1)甲公司财务人员在申报纳税时存在哪些不合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2)计算甲公司当期增值税额;

  (3)计算甲公司当期消费税额。

  【答案】

  (1)不符合规定之处:

  ①运费未进行计算抵扣。根据规定,“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的运输费用,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②将自产的C型实木地板用于办公室装修,应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根据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视同销售。

  ③将自产的D型实木地板无偿赠送给某房地产公司,应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根据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

  ④将橡木加工成工艺品进行销售,无需缴纳消费税。根据规定,橡木工艺品不属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⑤将自产的C型实木地板用于办公室装修、将D型实木地板用于无偿赠送给某房地产公司,均视同销售,应缴纳消费税。根据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用于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视同销售,在移送使用时纳税。

  (2)增值税

  ①当期销项税额=(81.9+52.65)÷(1+17%)×17%+[0.028×45000+11.7÷(1+17%)] ×17%+5.43×(1+5%)÷(1-5%)×17%+0.20×160×17%=241.91(万元)

  ②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8.50+1.40×7%+26=34.60(万元)

  ③当期应纳税额=241.91-34.60=207.31(万元)

  (3)消费税=81.9÷(1+17%)×5%+[0.028×45000+11.7÷(1+17%)] ×5%+5.43×(1+5%)÷(1-5%)×5%+0.20×160×5%=68.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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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付亚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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