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考者综合分析材料的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作答时限:建议阅读给定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二、给定资料
(1)尚伟丽是河南省唐河县上屯乡丁岗村人,原在唐河县一家餐馆打工。1999年7月15日深夜11时,她正在睡觉,突然被城关镇第一派出所的3个警察抓走。在派出所里,在警长张庆超指使下,.吴建清等人对尚伟丽进行了长达17个小时的殴打、侮辱和折磨,其目的是强迫尚伟丽承认自己卖淫。16日下午3时,尚伟丽不堪凌辱,便趁着守人不注意,身裹被子从派出所3楼纵身跳下,摔成三级伤残,下身瘫痪。2000年10月,尚伟丽向法院递交了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将唐河县公安局告上法庭。2001年4月18日尚伟丽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国家赔偿起诉书,请求法院判令唐河县公安局赔偿各种费用8l万元。2001年9月19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判令唐河县公安局赔偿尚伟丽各种费用共计人民币355518.57元。
(2)2001年7月,新都县人民政府为了整顿县城规划区域内人力三轮车经营市场,将经营使用年限确定为20年,即从2001年8月到2021年8,月。同时规定每辆三轮车有偿使用费为13000元,并且规定每户购买者只能买一辆三轮车的使用权。于是,苟素清等49名人力三轮车夫联名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新都县人民政府收取13000元有偿使用费违法,并撤销该行政行为。9月对日上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民告官”案件。但经过3小时的辩论,都没有结果,法庭只好宣布择期宣判。
(3)2001年11月23日上午,宜宾市翠屏区的刘永伯把4500元现金拿到宜宾信用社红锋分社存储。营业员清点后说差30元,便把钱退给他。当刘永伯正在柜台上清点时,一个歹徒突然将钱全部抢走。刘永伯当场要求信用社承担责任,信用社却认为,钱已退还给了刘永伯,责任不该由他们负。翠屏区消协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双方进行调解,建议信用社付给刘永伯2000元,其余损失由刘永伯承担。刘永伯无异议,但信用社却不服,于是调解失败。在消协三次调解都无果的情况下,刘永伯于土2月11日表示要将信用社告上法庭,而信用社也表示将奉陪到底。
(4)近年来,机动车司机违规现象十分严重。2001年,武汉市机动车驾驶员汪强明违章驾驶被交通管理局扣满12分。按要求缴纳了学习考试费和登报费后,汪某将交通管理局告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年4月,武汉市桥口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驾驶员状告交管局的案件。庭审中,汪强明既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参加了交管局组织的培训班学习和考试,也没有拿出缴纳相关费用的凭证,而是把交管局收取他人费用的单据拿来作为自己的凭证。于是法院判决汪强明“不能举证”,驳回了汪强明的诉讼请求。
(5)2002年7月6日,南京市民杨鸿在南京新百商场购买了“中华”、“玉溪”、美国“KENT'’牌香烟各一盒。几盒香烟的外包装上均未标出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厂址及产品执行标准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27条规定,上述项目都必须在产品或其外包装上标明。杨鸿认为,中国上海卷烟厂、云南玉溪红塔烟草(集团)公司、美国布朗威廉森烟草公司均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有关权利,便把上述厂家、销售商以及国家烟草专卖局告上法庭。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很快受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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